(中央社記者陳偉婷台北28日電)健保署擬修改辦法,輕症病患不聽醫師建議離院、轉診,滯留急診者須自費,原定9月上路。不過,衛福部社保司長曲同光說,外界有不同意見,還需溝通協調,上路時程往後延。
全民健康保險會今天開會,會中有委員提出滯留急診病患須自費議題。衛生福利部社會保險司長曲同光會後指出,此案仍在預告階段,健保會委員也提出很多意見,會把建議整理後交給健保署評估,有必要再討論。
中央健康保險署日前預告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相關條文,明定無急診必要的保險對象,醫院不得允其滯留急診;若經醫院診治,無急診必要可離院或建議轉院,卻仍滯留急診,不予配合者應自行負擔費用;除因緊急傷病,不得任意急診就醫,濫用急診資源。
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發言人滕西華認為,病人滯留急診有很多原因,不一定是病人濫用,如果不能定義「濫用」、「不當滯留」,執行會有問題。
她說,有些病人滯留是因為沒有床位,也跟醫院管理病床流通有關係;或有些一開始輕症,後來轉重症的病患,因自費就離開急診,若相對配套都沒做好,恐怕會產生醫療糾紛。
滕西華也建議,不應從修改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解決急診壅塞問題,應修醫療法。不過,曲同光說,醫療法是強制性的規定,但急診問題要不要動用醫療法,是另一個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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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w.news.yahoo.com/%E6%BB%AF%...1053379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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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真的的確醫生如果判定你的疾病是不需要來急診的話那就可以強制取消這次掛號與歸還
健保卡強制要求離院或轉為門診,說真的我到覺得醫院可以增加一個床位就是觀察期,如果
本來輕微病患在接受治療後仍然病情沒有改善甚至惡化的話就可以辦理住院甚至開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