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公司的規定會不會太嚴苛?
網友在臉書私密社團《爆料公社》PO出一張「員工守則」,上面洋洋灑灑的列出11條守則,其中包含「遲到1分鐘視同請假(可直接打道回府)」、「上班時間禁用個人手機、簡訊、LINE,手機須交由主管保管」、「上班員工勿談論私事、禁止私下交流」、「中午用餐員工須分開吃」、「工作未達6個月,不給予連假」等,被網友認為相當不合理。
該篇員工守則PO上網友迅速造成網友討論,網友認為實在太誇張,回文說「月薪十萬以上嗎?規定那麼多」、「真的簽下去就當奴才了」、「慣老闆以為自己是皇上嗎?」,要求公布公司名稱,並呼籲PO照網友快去相關單位檢舉。(葉國吏/綜合報導)
來自: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150918/694241/
===============================
大家看看以下這新聞這圖片
違反勞基法有這麼多條這公司老闆不怕被抓喔!說真的這公司真有找到人還是求職者一聽到
一看到你公司有這規定都不想來了連面試都不敢來,我要是這老闆我會把這規定給刪除掉
與全部按照勞基法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