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論壇說明 |
歡迎您來到『史萊姆論壇』 ^___^ 您目前正以訪客的身份瀏覽本論壇,訪客所擁有的權限將受到限制,您可以瀏覽本論壇大部份的版區與文章,但您將無法參與任何討論或是使用私人訊息與其他會員交流。若您希望擁有完整的使用權限,請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註冊的程序十分簡單、快速,而且最重要的是--註冊是完全免費的! 請點擊這裡:『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 |
![]() ![]() |
|
主題工具 | 顯示模式 |
|
![]() |
#2 (permalink) | ||
長老會員
![]() |
![]() 引用:
同感........ (雖然對那個大學生很不公平, 但他真的站不住腳...) 以下內容絕對不是店家(雇主)提供的... 一定是家屬所表達的內容... 引用:
而是店長當下毫無反應..., 結果這名大學生自作主張拿點火器去試...... ======================== 現在能做的就是,舉證店家所使用的器具沒有安全裝置 (例如熄火時不會自動切斷瓦斯供應,以至於當下曝露在危險環境中, 雇主應負擔部份責任) 講白了就是告對方............. |
||
__________________![]() |
|||
![]() |
送花文章: 403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