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最大問題是喜歡扣人家大帽子"圖利財團"
一票沒腦的官員以及立委修的採購法用來防圖利(事實上也防不了),反而變成綁手綁腳
機場修跑道不就是鬧出國際笑話,幾年前得標廠商是家沒有修這類工程經驗的廠商
結果,做了沒幾個月發現不對勁落跑(應該是不符成本),政府沒收保證金提違約訴訟也無濟於事
還得要重新再招標,這樣來來回回不知浪費多少時間,飛機要太塞機等升降
官員一慣態度~一切合法,謝謝指教(寧願做不成也不要有天吃上圖利財團的官司)
當大官的只想沒違法又要有效率做政績,完全跟現實脫節
低標者得標,不知是哪個白吃想出來的,得標後想賺錢就得層層發包偷工減料,品質怎會好?
有人會說有法定品質規格要求,廠商收買或是威嚇檢收人員就好
想到黑心油事件,屏東地下油廠,地方政府怎會不知?不是黑道就是民代把持,基礎公務員誰敢去查?不然,老農怎會跨區跑到台中報案
與其在採購法下手,不如像其他國家把貪污治罪條例修得嚴謹,讓公務員不敢收錢或沒機會收錢才是治本之道
台北市在郝市長時代不也有雙子星BOT案出糗嗎?怎麼算都沒啥利潤的案子,還開國際標引來空殼公司騙到得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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