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有個借機車新聞
重新銓釋如下
A君走在街上看到 某機車鑰匙插著 就把機車騎走
車主B來牽車找不到就去警局報案
結果警察來到機車卻放了回來
藉由監視器循線找到A君
之後檢察官以報案前機車歸位
及
A君「借用」後還把油加滿
無竊盜犯意
簽結 (連起訴都沒有)
車主B就把監視器畫面上傳網路公諸惡行
A君發現一看監視器畫面的時間不對
就告車主B 變造與妨礙名譽
原來是當地發生停電過監視器時間未重新設定
請問
A君
就算他在法律上低空飛過
他的行為是否可議?
因為「借用」事後發覺有監視器
就加滿油認為還讓你賺到
以封口
因為車主B無注意畫面的時間不對
就反過來惡人告狀
這不是沒道德
什麼才叫沒道德
此帖於 2015-10-30 12:23 PM 被 mini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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