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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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昌案其實可以很簡單的理解
四個字"利益迴避",現在的流行用語是"合法,但社會觀感不佳"(北市五大案就是這樣)
如果用歐美民主國家的標準,利益迴避,很可能夠足以讓案件的主事者政治生命結束
希拉蕊不就是用私人電郵處理公務,批評他"公私不分"
公私不分四個字他就焦頭爛額,除了要公開道歉,上兩周聽證會還被質詢了十一小時
我們老百姓對生技不了解,什麼何大一,什麼新藥..什機同一種藥以前申請不批,換了人就變可行..
宇昌案針對事實的部分
1 蔡副院長有沒有批准預算成立宇昌---->是
2 蔡副院長下台後去宇昌幹董事長---->是
3 宇昌有蔡副院長家族投資入股---->是
4 蔡董和他的家族後來把持股賣掉退出宇昌是否賺到錢----->是
以上四項比較希拉蕊電郵事件公私不分,蔡副院長的涉及金錢利益迴避,何者嚴重?
為什麼我們實施民主制度多年以來總是問題多多?
因為支持者心中有藍綠就沒有理性討論空間
美國人挺民主黨或是共和黨,不會挺到是非不分,不對就是不對
至於司法干預或不公平問題,每次跟親友討論這個議題,基本上是我們台灣人活該
藍綠聯合玩關說司法大戲,抓關說的人反而變成過街老鼠,關說沒事,一位還續不分區,另一位去新竹選,選上後明年他就是新院長,天理何在?
馬英九也許是個無能領導者,可是有些事情他沒做的,也不必硬扣在他身上
如果他能干預司法或會去干預司法,下個命令給檢察總長宇昌案用圖利罪起訴
用司法來整一下對手,當初如果起訴了,說不定現在還在法院中審來審去
特偵組查無不法不起訴偵結,說是還給蔡女士公道,為何沒人說還給馬英九公道?證明他沒有干預司法
我國司法最大漏洞仍是在檢察系統不是法院系統
檢察總長或檢察長可以決定案件起不起訴,甚至承辦的檢察官"不聽話",可以把他調走,案子拿回來交給一個聽話的,最大的絕招當然是最後決定要不要起訴
重大案件一審以及二審是用抽籤的,正如李敖曾出書訴說司法黑暗,要運氣好抽到可以"收買的法官"不是容易的事
何況三審是法律審,根本不知是哪位法官承辦的,裁決出來才知道是誰,請問要如何收買?如何關說?
通常司法案件想脫身,二審法官剛好是很NICE的,判無罪後,檢察官不再上訴全案無罪定讞,技巧是不要讓案件上三審最高法院
就算上到三審也不用絕望,三審發回更審的機會很大,回到二審時機會又來了
這就要裡應外合,老王關說案就是最好的典範,總召一審有罪,二審無罪,然後承辦檢察官收到長官指示不要濫起訴,他就不再上訴,全案無罪定讞(分身大師當年無罪也是這種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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