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a471
套句COP的話............合法,但社會觀感不佳
假如這起豆花案真的是台灣食品添加劑規範跟不上國際標準(落伍了)
那行政程序上我們該如何補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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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一些評論
比方說,官員會說"國際標準",什麼都要跟國際接軌
其實就是食品商向政府施壓,或是找立委施壓,不然,以我國官員混的程度,絕不會吃飽沒事找事做去改標準
國際標準合不合理?得看國情,不是人家標準怎樣我們照跟不誤
畢竟,歐盟標準就是他們歐洲人的體質作為研究對象
除此之外,飲食習慣不同,就像豆花這類東西,我們國人幾乎天天都有人在吃
可是外國人很少吃到,可能十年才吃一次的東西,標準要求不高,也不會吃出來什麼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