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解決偏鄉醫療不足,衛福部昨宣布明年重啟公費醫學生制度,共7所大學提供100個公費生名額。衛福部醫事司長王宗曦今在立院受訪時強調,新制公費生與以往不同,加上就學、專科訓練與偏鄉服務,畢業後約需12到14年才會完成服務義務,以25歲畢業來算,要到40歲才服務期滿,「公費生需要有相當大的熱誠與承諾才能從醫」。王補充,未來新制公費生至少得賠學雜費10倍的賠款,才能不履行服務義務。
王宗曦說,由於高齡化問題,台灣2023年醫師將有人力缺口,因此衛福部會增加五年500名公費生,避免人力緊縮時,偏鄉醫療受到影響;新制公費生需要有相當大的熱誠與承諾才能從醫,因為從專科訓練到偏鄉服務屆滿,約需12到14年。
王也說,過去公費生若不服務,就陪學費的錢即可,但未來要賠10倍,「至少得付出1500萬元的賠款,才能不履行服務義務」,甚至不能拿到醫師證書;未來也會提出公費生的「留任偏鄉制度」,透過改善環境,讓醫師即使服務屆滿,也能繼續待在偏鄉。(郭建伸/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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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更凸顯了醫生已經被踐踏到底,反正醫師一被冠上要有醫德,所有規定丶辦法丶給付丶核刪丶過勞爆肝都是合理,制度殺人已成趨勢,怎能怪大家選擇風險較小的科別或是乾脆遠走他鄉?難道真的不知該檢討的是制度?
民法第205條規定:「約定利率,超過週年百分之二十者,債權人對於超過部分之利息,無請求權。」哪來的十倍可罰?
政府主管部門推動政策,應提供誘因而非光訂罰則,
整天只想嚇唬威嚇已然搖搖欲墜的偏鄉醫療人員,
實在很不理想。
以上這是新聞留言版裡有網友針對此新聞的留言,我覺得很有道理因為如果這環境已經無法給醫生
與醫護人員一個合理與公平與安全安心的環境來發揮所長來治療病人與協助病患,你要如何
達到一個醫療水準與把每一位病患當成自己親戚或家人一樣治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