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查了一下資料,憲法增修第12條,我的理解是只要有一個黨或聯盟反對修憲的人數超過四分之一,全體不出席,修憲提議就沒法成案,所以修憲難度很高
引用:
第十二條
憲法之修改,須經立法院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
三之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
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即通過之,不適用憲法第一百七十四條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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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民進黨過半後會否用修法的方式先將門檻降低後再來修憲?答案是"絕對不敢"
理由如下面一篇舊文,是民進黨前立委寫的,他當年有參與立法修公投法,應該很清楚
人家早已公開寫文章點破了重點,不知為何仍然有不少人被騙?
太陽花也好,公民團體也罷,包括林大聖人..這些人怎麼不拿去反服貿的拼勁去包圍佔立院強迫立委們把公投門檻下修?因為大家都知是什麼一回事,只有支持者不知
我把重點找出來,由D黨有份量的人告訴大家當年所謂鳥籠公投立法的來龍去脈
PS:奇怪?都寫得這麼白,為什麼還是有很多笨蛋認為D黨敢改革?
引用:
名家精選》郭正亮:美國調控的台灣鳥籠民主
2014年 04月 28日 09:53
2003年11月,朝野總共提出三個《公民投票法》版本:民進黨行政院版、國親聯盟版、蔡同榮「不設限」版。11月27日進行表決,蔡同榮在當天清晨突然表示撤案,呼籲大家支持行政院版,但程序作業已經來不及。表決結果如下:在210名立委中,行政院版95票贊成、115票反對;蔡同榮版175票棄權、14票贊成、1票反對;兩個版本都被否決。當時民進黨立委有80席,台聯立委14席,顯然行政院版得到民進黨+台聯共同支持,蔡同榮版只得到台聯支持。
當時在表決現場,面對蔡同榮「不設限」版被國、親、民三黨聯合棄權封殺,台聯黨團立刻頭綁紫色布條,抗議通過「鳥籠公投」,民進黨對行政院版無法通過,也表示「深感遺憾」,還痛罵國親聯盟版「完全失去公投真義」、「台灣人沒有尊嚴」!最後通過的公投法,不但訂出雙重二分之一的超高公投門檻,還把創制權限縮在「立法原則」和「重大政策」,不包括「法律」和「憲法修正案」,亦即人民並不能透過公投法來主動創制憲法,只能被動複決立法院通過的修憲案,等於否定了人民發動統獨公投的可能性。
倍感失望的蔡同榮,在會後記者會痛批:「民進黨竟然正式舉牌棄權,最後只有14票贊成。民進黨攻擊人家(國親聯盟版)是『鳥籠公投』;但人家現在要讓你投票,鳥籠門打開了,你又不敢飛出去」。蔡對民進黨前倨後恭的挖苦描述,堪稱經典之言。
民進黨對公投法的前倨後恭,明顯受制於美國壓力。美國固然樂見台灣民主化,但並不樂見台灣民主受制於由下而上、難以掌握的民粹運動,尤其對於可能導致統獨公投的人民制憲運動,更期期以為不可。2003年民進黨一度支持蔡同榮版公投法,美國即表示「一旦公投不設限,導致兩岸爆發戰爭,美國不一定會派兵參戰」,藉此向扁政府施壓。
http://www.nownews.com/n/2014/04/28/1209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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