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吃飯時看到一則騎乘單車老婦違規逆向被汽車撞倒,
記者批判汽車駕駛冷血拍照不顧老婦死活,還誘導員警同聲批判小客車駕駛不先探視老婦
今天老婦不違規不就能免去血光之災?
新聞重點應該放在民眾不願守法吧
而不是大車撞小車一律視為大車的錯
小客車駕駛才是飛來橫禍受到驚嚇
小客車駕駛車上沒有裝設行車記錄器,報警後先下車拍照自保,何錯之有?
世道這麼亂,誰知會不會是假車禍真詐財?
老人家最怕跌倒,繼而引發其他併發症,萬一遇上不明理的家屬,
小客車駕駛提不出客觀證據,就等著被老婦方控告、糾纏
台灣民眾過於聚焦自身感受,自我感覺良好
就像製作這則新聞的記者,希望他人認同自己的「正義」之聲
主觀立場偏向表象上的弱勢者,無法客觀衡量另一方的角度
台灣人想要為自己爭取利益時,動不動就訴之以「情」,
政客關說=選民服務,有啥大不了的
耍特權=台灣人講究「人情事故」,幫個小忙而已
台灣人不認同法官收賄,卻輕放立委關說
自私地維護情>理>法的人治社會
後果就是常常抗議司法不公,碰到權貴就轉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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