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楊梅分局警員葉驥,去年攔檢竊盜通緝犯羅文昌,因對方企圖倒車逃逸,他持槍朝其腿部開了3槍,羅負傷逃逸後因傷重死亡。最高法院認為,葉男當時站在車門旁,沒有遭撞倒之虞,卻用槍連續射擊致羅男死亡,今日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將他判刑6月,可易科18萬元確定。
這起爭議的案件,桃園地檢署將葉驥遭起訴後,讓葉的許多同事忿忿不平,他們認為,當時歹徒做出危及員警生命安全的倒車行為,葉男只是出於防衛開槍,卻被檢方起訴,實在很難接受這樣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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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8002546-26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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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以後警察乾脆就學保全人員只有配備警棍與哨子就好,只是我覺得如果今天連警察拘捕
犯人導致犯人死亡都會被判刑的話,那之後警察幹嘛去抓犯人與抓交通違規的,就只當交
通警察去指揮交通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