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grc45
我一直對台灣的所謂「罷免權」持高度懷疑,怎都無法把無良政客給扯下台。
公民們就眼睜睜的被他們玩到不能再玩為止,北美這裡隨時現世報,新陳代謝超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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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 ... 國民黨的關係 ... 選舉可以宣傳,為何罷免不能宣傳 ...
好幾次的罷免行動,國民黨都會宣傳是非法不可行的事 ...
罷免的各種門檻條件之高,讓「罷免權」形同虛設 ...
這樣的罷免權主要就是保護國民黨的官、立委 ...
但是沒有想過,要是換黨換人時,是個大爛貨怎辦 ...
比方是說陳水扁、馬英九的爛,人民沒辦法罷免 ...
這就是始作俑者「國民黨」搞出的罷免權 ...
為何因為「國民黨的爛貨」比起其他黨多太多了 ...
不只罷免法,很多法條也是,基本是為「保護國民黨」而設
不然就不會有流傳「法律萬萬條,要用自己橋。」跟「法院、
檢調(司法)是國民黨開的」來形容國民黨對於法律、司法的
掌控、玩弄、介入的狀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