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論壇說明 |
歡迎您來到『史萊姆論壇』 ^___^ 您目前正以訪客的身份瀏覽本論壇,訪客所擁有的權限將受到限制,您可以瀏覽本論壇大部份的版區與文章,但您將無法參與任何討論或是使用私人訊息與其他會員交流。若您希望擁有完整的使用權限,請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註冊的程序十分簡單、快速,而且最重要的是--註冊是完全免費的! 請點擊這裡:『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 |
|
主題工具 | 顯示模式 |
![]() |
#1 |
列管會員
![]() ![]() |
![]() 【生活中心╱台北報導】為維護行車安全,標檢局昨宣布汽車輪胎國家標準已新增安裝及使用期限規定,製造日期逾六年的新輪胎不可安裝於汽車,且建議使用年限最長為十年。不過這項標準是否強制施行、需由交通部修法,交通部昨回應仍要研議,消基會批評,「人命關天」還要研議,交通部該「打屁股」。
交部:還要研議 經濟部標檢局昨指出,高速公路輪胎爆胎事故頻傳,且有許多民眾抱怨買到製造日期較久的輪胎,標檢局蒐集國外資料,參考橡膠製品保存期限為六年,上月中已增訂相關國家標準,訂出全球首創的製造日期限六年的輪胎使用國家規範。 標檢局已邀輪胎廠商開會,研議進一步規範未來製造日期逾六年的輪胎,就不得進口,盼明年可實施,國內車輛是否要強制將輪胎年限納入,要由交通部決定是否修法。 交通部回應,胎紋深度已列入汽車檢驗項目之一,至於輪胎的安裝及使用期限,現行交通法規無相關規定,需進一步了解標檢局的國家標準,再研議是否配合修規定。消基會說,交通部慢半拍,「人命關天」不可以等,應速立法規範。 以上來自: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A6%81%E7%94%A8 ========================== 別說汽車了你機車行放的輪胎有些搞不好都放好幾年老闆也不管,反正我就是把這批輪胎 賣掉就好了,而你中盤商庫存輪胎搞不好已經過期照樣提供給機車行,汽車維修廠搞不好 也有這情況 |
![]() |
送花文章: 5697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