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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6-01-24, 02:16 PM   #1
lutunhsiang 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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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設 劣警2度性侵 僅調職

【地方中心、劉文淵╱連線報導】警員連續犯下性侵案,竟續留警界!高市警局一名已婚警員,3年前涉嫌與一少女發生性關係挨告調職,詎料去年再出包,因載一陸配進賓館被告性侵,他辯稱開房為幫對方辦護照及台胞證,否認性侵;警方調查後仍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函送送辦,並記過調職。警改會發言人馬在勤痛批:「不能讓這種害群之馬續留警界!」


警方調查,警員謝清顯(50歲,已婚)從警逾20年,先後在高市湖內及林園分局服務,3年前因跟朋友的未成年女兒上床被告性侵,事後和解賠100多萬元,法官認為是兩情相悅,判刑6個月、緩刑3年,謝當時遭警局記1大過,停職半年才重回職場,改調林園分局。

事後竟說考慮不周
謝因工作關係認識在市場擺攤的人妻(中國籍,30多歲),雙方互動熱絡,去年10月7日上午,雙方相約碰面並開車進汽車賓館開房。事後人妻指控,謝員進房將她強壓床上,強吻、摸胸,強脫她衣服性侵得逞,受制其警察身分不敢張揚,後鼓起勇氣才跟丈夫講;人妻丈夫獲知大怒,陪妻子到林園分局報案。
警方調閱賓館監視器發現,謝員跟人妻確實開車進賓館且停留半小時,當月下旬即約談謝員到案。
謝清顯供稱,當天對方來電表示要買機票返鄉,向他請教如何辦護照及台胞證。因對方老公常懷疑她外遇,為避免困擾才提議到賓館談,雙方未發生性行為。
因陸配回大陸,不用台胞證,警方認為謝員供詞不合常理,去年11月已將他記過、改調六龜分局。謝清顯昨不願出面說明,僅表示「當時考慮不周才惹事上身,事後相當後悔」。謝員同事說,謝員身材高瘦、頗帥氣,勤務正常,與同事相處還不錯。

「應立即革職才對」
高市議員李柏毅及市民金盛東都說,身為執法人員,應有更高道德標準,「警員連續犯下性侵案,應先停職接受調查,才合乎社會期待」。
財團法人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痛批,「身為警察卻爆發性侵事件,已違反社會觀感,連續犯下性侵案件的警員,怎還可繼續當警察,應革職才是!」
警改會發言人馬在勤也指,身為執法人員,知法犯法行徑相當不應該,「警政署應除惡務盡,不能讓這種害群之馬續留警界」。
警政署表示,尚未收到案件完整調查報告,無法做出懲處回應,交由高雄市警局全權處理。

惡警性侵案例
2015/05 高市高姓偵查佐威脅開色情按摩店的越南姊妹繳交規費,還性侵店內小姐,被依收賄、強制性交等罪起訴
2015/03 警政署航空警察局賴姓警員多次趁同居女友外出時,對女友2名女兒猥褻、性侵,被依妨害性自主等罪起訴
2014/10 苗栗丁姓警務佐不滿陳姓小三提分手,性侵、強拍陳女裸照,逼簽100萬元借據當分手費,被判4年
2013/02 高雄一名警員帶友人17歲女兒出遊,在車輛後座性侵,被依妨害性自主罪送辦,並簽報記大過、調職處分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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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公教人員說真的要免職很難,如果是一般民間企業早就要你回家吃自己不可能還讓你

調職這些,政府應該修法把軍公教人員免職的條件大幅調降,這樣軍公教人員才不會總認為

自己是鐵飯碗,不怕被免職,所以才總是心存僥倖做些壞事,也可提高辦事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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