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客把簽TPP當成是什麼大議題,基本上是緩不濟急
現在12國達成協議後有兩到三年的緩衝期,在國內慢慢討論修法
美國過去跟南韓簽了FTA,美國自己國會拖拖拉拉就拖了三年才在國會通會
通過後有些國家又有緩衝期來調整
靠自貿救經濟?任期滿都可能還沒生效
過去ECFA因為對岸讓利出現有所謂"早收清單",就是不等服貿和貨貿簽之前先訂一些免稅項目
最近有人提及周星馳的最新電影美人魚因為配額用完沒法今年在台灣上演
這就是當年ECFA早收清單的協議,台灣電影到對岸上演數量無上限,大陸電影到台灣上演每年配額只有15部,美人魚因為抽不到配額無法上演
嚴格來說,有學者認為與其認為ECFA不是萬靈丹,TPP更像是包了糖衣的毒藥
其中一項條款,根本就是老美為自己企業量身訂造
就是說第三方仲裁機構被美國控制了,只要美國的企業認為簽署TPP的國家損害了他們的利益就可以向第三方國際仲裁提告...輸贏不是早就決定了嗎?
這種貿易協議簽了也許死得更慘!
引用:
TPP含有極具爭議性的ISDS(Investor-state dispute settlement)機制[40],該機制確保外國投資者與地主國產生爭端時交由第三方國際仲裁機構(而非地主國司法體系)進行仲裁;然而仲裁機構通常採黑箱機制,並向投資者與財團利益靠攏,而否決地主國的法律乃至立法,透過控告來阻撓地主國健康、環保法規的立法與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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