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籍前立委郭正亮,上周六晚上參加謝師宴小酌後,酒後駕車行經北市新生北路時,遭員警攔查,酒測值0.64毫克,涉嫌公共危險。台北地檢署今天偵結,給予郭緩起訴,期限1年,須繳交8萬5000元處分金給公庫。
郭正亮上周六晚間在北市中山區餐廳參加在職專班的謝師宴,席間喝了幾杯威士忌,飯局後他獨自駕車離開,深夜近11時,在新生北路遇到中山警分局圓山派出所執行擴大取締酒駕勤務,員警攔下車,郭搖下車窗飄出濃厚酒氣,員警問:「有喝酒嗎?」他表示喝了一點,下車時還有點步履蹣跚,酒測值達0.64毫克。
郭正亮,1996年起歷任民進黨文宣部主任、政策會執行長,並當選第5、6屆立法委員;郭曾在東吳政治系擔任副教授,現為文化大學在職專班國際企業管理系副教授,經常在政論節目對時局發表評論。
http://tw.on.cc/tw/bkn/cnt/news/2016...04011_001.html
古狗了一下就新聞
只要超過每公升0.25毫升,就會被銬上手銬一公共危險罪移送,而超過0.15毫升,也會依法開罰,新制上路才半小時,新北市就抓到三例,通通依法移送。....被銬上手銬移送,車子也會被扣留。
http://news.cts.com.tw/cts/general/2...l#.Vs3lY_l96M8
2008/12/3被警察臨檢酒測值高達 0.76mg 當場被逮捕警局拘役幾天
http://news.cts.com.tw/cts/general/2...l#.Vs3lY_l96M8
初犯是可以被緩起訴, 但要看他的收入及犯案輕重來捐款
看起來郭先生還是有受到一點特權款待
按過去新聞報導, 他該被上手銬並當場扣車, 關上幾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