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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6-02-25, 02:51 P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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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設 綠委擬修法 護228受害尊嚴

民進黨籍立委陳其邁25日說,馬總統要各界勿將二二八事件重點放在受難人數,是在受難者及家屬傷口上灑鹽。他將提案增訂,侵害二二八事件受害者人性尊嚴,最重處5年有期徒刑

 據中央社25日報導:民主進步黨籍立委陳其邁、李俊俋上午發布新聞稿質疑,總統馬英九一再把責任歸咎給「政府」,卻迴避受害者人數問題,企圖掩飾真正的元凶到底是誰,這種否認罪行的說法,等於是在受難者及家屬的傷口上撒鹽!這與國際上否認納粹德國的言行沒有差別。

 陳其邁、李俊俋表示,為落實轉型正義,避免否認二二八史實或鼓吹犯罪行為的言論,對於受害者造成侮辱與2次傷害,他們將提案增訂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第6條之1條文。

 他們指出,修法草案將規定以違反公共秩序之手段,實施下列行為者,處3個月至5年以下有期徒刑。包括煽動對受害者的仇恨或鼓吹使用暴力或強制手段對付之;侮辱、誹謗的方式侵害受害者的人性尊嚴;在公開場合中,對於二二八事件予以宣揚、否認或淡化粉飾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

 草案另包括在公開場合中,以宣揚、讚美或正當化二二八事件的專制統治等妨害公共秩序的手段,侵害受害者的人性尊嚴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以文字、圖畫、演說或他法,傳播本條所指的煽動仇視二二八事件受害者、或對二二八事件受害者行使暴力手段,或藉由侮辱、誹謗二二八事件受害者而侵害其人格尊嚴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

 陳其邁說,郝柏村擔任行政院長時期,「行政院研究228事件專案小組」所發布的官方研究報告已認定,死亡人數約為1萬8000至2萬8000人;2007年2月26日行政院會核定通過的「228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更直指蔣介石是事件元凶。

 陳其邁表示,在台灣,立法院已通過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規定,任何鼓吹民族、種族或宗教仇恨的主張,構成煽動歧視、敵視或強暴」的行為,立法者本來就有義務制定法律加以禁止,且已有30多個國依據公約精神而立法禁止類似仇恨言論。

http://www.cdnews.com.tw/cdnews_site...ocid=101828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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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奇聞禁止你淡化 或 否認228,否則要判你入獄
不知道誰在消費誰厚 ?

整鍋捧去現在還要貼你嘴巴上膠帶
什麼228真偉大
都是假的
要讓那些說他老爸坐牢的大嘴巴們
都來個「欲加之罪,何患無辭」才是真的

綠色恐怖有夠的~

此帖於 2016-02-25 03:39 PM 被 mini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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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71 (2016-02-26),Dimo Chen (2016-02-25),grc45 (2016-02-26),YaYa07 (2016-02-25)
感謝您發表一篇好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