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mini
席次都將近 2/3
這次過後就沒機會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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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過了,怎會沒機會?
一筆一筆清算,國民黨一定不服去行政訟訴申訴及去聲請釋憲
這樣走法律程序會多久?耗個十年八年
就算最後釋憲或是官司國民黨贏了
民進黨又會訴諸"社會觀感",說法院仍很多藍色的在袒護
黨產問題,社會普遍對國民黨都存著偏見,反正黨產就是不公不義
除非真如李新議員要求全數分掉或是全部捐出,否則永遠都是對手攻擊的最佳題材
法律人聰明的地方是,立了法但法律仍是拿你沒辦法,這樣才可以無止境的玩下去
意思是國民黨要抗爭會被罵,不抗爭乖乖繳械自己清黨產,等於自認過去多年擁有不當財產
不管怎麼做,國民黨都是輸家
就像有位前御用律師加入了北市府成立的廉政委員會
有人會認為他不懂法律會無知到把什麼大巨蛋調查報告移送到法務部?
一切都是政治動作,說疑似有弊報告送到政府法務部,沒有下文是馬政府官官相護
一般老百姓誰會懂什麼檢察署,法務部..等部門的職權如何?
所以政黨法通過後,國民黨不願清或是自清,對民進黨而言都是最大得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