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a471
我請我的立委老師跟您連絡,假如你所言屬實馬政府就麻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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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內容我再貼一次,我所說的我不覺得哪邊有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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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這次地震造成的傷亡,說真的我很想問說到底氣象局之前有無偵測到地磁場強度異常,大家請看以前氣象局官網所寫的一個內容,如果氣象局之前就有偵測到地磁場強度異常為何沒有發布警報??????FB上有一個地震預測研究所,此研究所所長之前就有用儀器偵測到有異常情況,結果並沒有看到氣象局發布任何警報,反而此所長之前還被開罰罰金,大家請看以下這FB內容
今天如果氣象局真的有偵測到地磁場強度異常就要持續監控,必要時候連同地質學專家或有研究地震的專家來討論是否要在媒體上公開表示我們氣象局在哪邊有偵測到地磁場強度異常可能為強震前兆,請民眾做好準備,就算沒有發生地震被罵被批評也好至少氣象局有
發警報地震要不要來那就是老天爺決定,至少我們該有做得有做,可是這次並沒有看到有任何地質學專家或氣象局有預警說可能會發生地震
https://www.facebook.com/permalink.p...49245191868579
以下內容來自:
http://gdms.cwb.gov.tw/gdms-mag.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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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氣象局磁力觀測系統
許多大地震發生之前,都可以偵測到地磁與重力的改變。當岩層受到應力作用,因岩石脹容(rockdilatancy)現象會造成地表變形;另外,應力作用也可能使岩
層有質量轉移(mass transfer)的現象,這些現象都會造成地表重力值的改變。九二一大地震後,經檢視全省磁力連續觀測資料發現,位於車籠埔斷層兩端的磁力
站—鯉魚潭站及灣丘站,都觀測到磁力異常訊號,這些異常訊號與地震的發生有時間上的巧合。本計畫將分重力及磁力兩部份進行。重力方面,根據文獻記載,
在規模較大的地震發生前,震央附近重力基點的重力值有變化的情形,可作為地震前兆現象研究項目之一;本計畫選擇橫跨觸口斷層的重力基點進行重複觀測,
以監測該斷層活動所衍生的重力變化。磁力方面,將藉由全省地磁連續觀測網資料,分析磁力變化與地震發生的關聯性。
在九二一集集大地震後,我們發現距車籠埔斷層北端8公里的鯉魚潭磁力站,地磁總強度在地震發生前一個多月就紀錄到擾動
的訊號,這些擾動訊號的振幅逐漸變小,且在10月22日嘉義大地震發生的同時,這些擾動訊號就沒有被偵測到,這個巧合讓我們認為地磁場強度異常應該和大地
震的發生有關(Yen et al., 2004)。目前全省地磁場連續觀測網已建構完畢,共有11個觀測站。
我們選定位在金門的磁力站作為本觀測網的參考基準站,其他10個站則分別設在地震活動度較高的地區。各觀測站安裝精度為0.1 nT 的全磁場強
度磁力儀,取樣率為每分鐘記錄一個觀測值,所有的觀測值均存在儀器的記憶體內,每天以電話撥接方式將記憶體中的資料傳回記錄中心,並彙整於地磁資料
庫。本計畫將分析此地磁連續觀測網所記錄到的地磁資料,尋找大地震發生與地磁場異常的關聯性,並探討其可能的物理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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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我不是事後諸葛,網路上有網友提到氣象法上面第17條有規定氣象法規定氣象局發布氣象預報和地震預報,但是為何我從小到大都沒有在媒體上看過氣象局有發布地震警報的??????包括以前921到這次美濃強震,如果事先就有偵測到不正常磁力異常訊號為何都沒有看到有任何警報???
以下來自: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i...100003&FLNO=17
氣象法
修正日期 民國 104 年 07 月 01 日
第 17 條
全國氣象、地震或海象等現象之預報或警報,由中央氣象局統一發布。但
軍事或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建制之氣象單位,因軍事或飛航安全需求對特定
對象所發布,或依第十八條第一項規定許可發布者,不在此限。
前項預報或警報之種類、內容、發布或解除及傳播程序事項之辦法,由交
通部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