箱屍案是這樣的~~
香港警方通知台灣刑事局"我們這有個殺人犯逃去你那了~"
台灣刑事局透過入境資料確認"犯嫌一干人等已入境"....
港方已經將相關資料提供過來,台灣警方開始追緝監控...
礙於雙方沒有正式引渡條例與相關合作,僅按照往例默契支援...還沒決定怎麼搞
過程中嫌犯一夥中有為女子自認無辜牽連且怕遭到滅口,主動跟其男友聯繫一起
向台灣警方"自首舉報併尋求保護"....這回有意思了~~有人報案了.....
台港兩方有了辦法~~~~
港警主動撤銷犯嫌一干人等旅行文件效力(護照失效?!)
台灣方面則是以"簽證到期逾期居留+旅行文件失效"於予遣返出境...
台灣警方押送到空橋機艙口,港警則於機門逮捕犯嫌押回香港.....
唉呀~那麼趕,吃塊鳳梨酥喝杯珍奶再回去囉....不然吃個鼎O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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