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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直很納悶
口口聲聲說沒黨產卻錢都沒問題 會不會是 海外隱形版黨員收入所得都有分一杯羹 難怪那些人被抓會這麼激動 要大陸無條件放人 ![]() 如果要說是企業或個人捐的 那是騙"三低"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8000074-260202 ============== 依據政治獻金法規定,個人或公司對政黨、政治團體或擬候選人的每年捐贈限制,對同一擬參選人每年捐贈總額,個人不得超過10萬元,公司不得超過100萬元;對不同擬參選人每年捐贈總額,個人合計不得超過20萬元,公司合計不得超過200萬元。 另外,對同一政黨、政治團體每年捐贈總額,個人不得超過30萬元,公司不得超過300萬元;對不同政黨、政治團體每年捐贈總額,個人不得超過60萬元,公司不得超過600萬元。 ============== 根本不夠花 在國民黨執政下不會走 政治獻金 這條路 公布帳戶啦~ 每個黨員都是人頭全部公布 (就像是銀行內賊把所有戶頭利息無條件捨去轉給自己,利用分攤風險原則 看不出來 達到收黑錢效果) 此帖於 2016-04-23 03:03 PM 被 mini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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