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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permalink) | |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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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我們都只認沖之島是礁,就用礁的領域方法計算安全捕魚範圍 阿共根本不承認日本擁有這個沖之島礁,最近阿共的船故意在這個礁200哩內通行無阻 日本抗議無效,又不敢抓阿共的艦,只好抓台灣的漁船來出氣,藉此宣示主權 新政府是親日派,私下安撫一下就好,如某節目所言,侵入他國領海怎會只付一百多萬台幣贖金了事,而且這麼快就放人? 這個行為等同告訴阿共,這個沖之島最近的地方是台灣,台灣付贖金等於默認這是日本的領域 不然做法是不付錢,用外交手段把人要回來,既然是主權之爭為何不像肯亞事件一樣鬧上國際 站在家屬立場,金額不算大還拿得出來,當然不會管政府怎麼處理,把人贖回來首要考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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