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情侶撞死女童,許多人都在質疑,第一時間為何警方不開槍?
《蘋果》報導,目擊者指出,當時警員對轎車內的嫌犯喝令:「警察!下車!」其中一名警員持槍對準車輛喊:「快下車!」沒想到嫌犯不但不理,還倒車在夜市狂衝。
警方表示,他們看到駕車女子倒車,立即用警棍和警槍敲打擋風玻璃制止,大喊:「這裡是夜巿,危險!危險!」但對方完全不理會,竟高速倒車意圖逃逸。
警方指出,嫌犯倒車約200公尺後,車子偏斜先撞倒一個豬血糕攤位,再撞到賴姓女童媽媽擺的麵攤,並將站在麵攤前的女童撞倒,輾壓在車輪下,隨即左轉逃逸。
桃園市警局表示,檢視偵防車上行車記錄器後,
警員攔查過程沒有瑕疵,不會對執勤警員進行調查;警方對女童遭撞死相當遺憾與不捨,已要求在最短時間內追緝歹徒到案,也會盡力協助家屬辦理後事。(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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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開槍所以無瑕疵, 不用進行調查
如果警察開槍了, 那就可能有瑕疵, 就必須要進行調查
他XX的!!! 哪個白癡警察敢開槍呢???
如果進行調查, 報告應該這樣寫的
那個小女孩在馬路邊沒注意路上狀況
所以被撞死該負六成以上的過失責任
因為未成年, 其監護人有未盡教導與保護的過失
依法要被起訴與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