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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6-05-09, 09:14 PM   #1
YaYa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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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設 為了大巨蛋 王世堅再飆柯P是「沒用的傢伙」

大巨蛋案讓台北市長柯文哲陷入最大的政治危機。北市民進黨議員王世堅今邀集律師開記者會,猛轟痛批柯文哲市長已沉睡了500多天,要柯市長「醒醒吧,再睡下去將就此長眠」王還提醒柯對遠雄大巨蛋案可依《民法》提解除契約,只要寄一封解除契約函給遠雄就可,根本連一毛錢都不需付,無需走合意解約,王罵到激動說「只要提到柯文哲就讓他抓狂」還要官員帶話,若柯不聽,只送他5個字「沒用的傢伙」。

王世堅說,去年在議會就提案要求市府對大巨蛋解約接管,遠雄違約事實明確,包括逾期未完工、安檢未過及破壞古蹟,但柯文哲卻置之不理,搞到現在卻與遠雄合意解約,根據《民法》第495條規定,若承攬者工作發生瑕疵重大致不能使用之目的者,可解除契約。

律師曾勁元也指,另以《民法》第514條規定,請求契約解除權,在其原因發生後屆滿一年就消失時效,市府在2015年5月14日到大巨蛋勘查發現有79處缺失及81處建照不符,到今年5月13日將屆滿一年,北市府要與遠雄解除契約只剩下4天,呼籲市府可先寄出解除契約函,若解約後未來還是可以和解再另訂契約。

台北文化體育園區籌備處副執行長、財政局副局長陳志銘回應,大巨蛋案屬於BOT案,現已有大巨蛋律師團協助,整個契約有解除機制,但是否能適用於《民法》,此部分仍待與律師團研議討論。王世堅要求陳志銘需立刻把此法律意見帶回給柯文哲,還當場酸陳說搞不好一、兩天又換人了。陳表示今天研究後會公開說明。

北市府今表示,建管處於去年5月14日勘驗大巨蛋,在現場發現有79處主要構造未按圖施工項目,其不符比例高達67%,因此北市府以起造人未按圖施工,違反《建築法》第58條規定勒令停工。

對於王世堅今早稱市府於《民法》所取得的解除契約權因屆滿一年時效消滅而喪失,市府澄清,《民法》第495條是指承攬人所承攬的工作為建築物或其他土地上的工作物,其瑕疵重大,以致不能達使用目的,定作人得解除契約;然而大巨蛋為BOT契約,非屬典型承攬契約,建築物完成後並未交給市府,而是由投資者所有,與《民法》所規定的承攬契約比較,權利義務的歸屬並不相同。由於遠雄巨蛋股份有限公司違法違約事實明確,市府就此缺失及違約問題,除了強烈要求該公司依雙方契約規定具體改善,若無法達成市府對於公安的要求,雙方契約第21條也有終止契約的機制。(林媛玲、張博亭/台北報導)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160509/856574/

你有用?? 怎不來選台北市長看看, 到底誰才沒用
柯P的智商應該是小數點有誤, 15.7應看成157
以她一年多來的表現, 老天爺!! 她根本不會做事啦!!!
也是只會出一張嘴巴的市長而已
當年一上任就猛打五大弊案, 如今全都歸檔封存了
那個大巨蛋是想放著爛都沒機會
明年世大運是等著開天窗昭告世人台灣有多爛
一個比馬英九更無能千百倍的台大貨色
據目前報導她對世大運根本是兩手一攤擺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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