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姓正妹要求南檢公開錄音帶,台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陳建弘表示,目前屬於偵查階段,因開庭錄音為偵查內容,基於偵查不公開原則,無法公開法庭錄音內容。但日後偵結,可依相關規定適度揭露。
網友李小姐於總統大選前,在臉書分享「不能挺蔡英文的原因」,卻遭不認識網友轉貼辱罵「好的花瓶裝大便」,她告對方妨害名譽,日前檢察官傳訊。她指檢察官反教訓她,還稱「腦袋裝大便評論沒什麼,難不成要說你很有腦?」
台南地檢署今天澄清,檢察官僅提出和解方案,沒批評李。李則要求檢方公開當天開庭的錄音帶內容。
http://udn.com/news/story/1/1723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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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大號 沒什麼?!
既然他敢要檢方提出
那看來檢方非常有可能有此言論
天下第一綠
綠的好恐怖
http://udn.com/news/story/1/1723713
寫的比較詳細
其中提到
檢察官勸李小姐當庭和解,還強調「直接跟妳道個歉就好了,被告無前科,我會判他不起訴。
法律案件裡要告對方自己必須提出明確的要求
其中道歉 mini認為
與其要對方花錢登報道歉
不如讓他親筆寫道歉書給你還比較實在
(因為結案後
他不執行登報法院可先代為執行,如此他幾乎就沒被處罰到,
相較之下寫道歉書可行性高,當場就能完成,法官落的輕鬆同意性高)
並可以問道: 你不會寫,我這裡已經寫好你照抄
道歉就是要做到氣消 (誠意?那個是無形不實在的東西沒必要)
道歉書沒事可以拿出來看 爽一下
對方也比較記得住以後不敢再沒大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