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美的真北地區地廣人稀,交通除了汽車外,私人飛機及船艇的比例非常高。
私人家庭用無線電任人民使用,對於需要國際聯絡者就要取得國際無線電電台證書和執照。
對於槍械的管制,武器的開放不囉嗦,三千多萬的人口,平均一人至少一把槍。
對於言論自由,沒有人會在說真話的情況下被刁難,除非是歧視性的破壞社會秩序的,
一律以現行犯當場逮捕,歧視罪在加拿大很嚴厲,政府採取的是零容忍的態度。
警察逮捕時採取的是極度強硬的公權力,他們身上配備著胸前攝影機、手槍、手銬、無線電和電擊槍。
在加拿大的人權憲章法案中,明白的敘述著,人人生而平等,只要不犯法,一切的公民權力完全受保障。
我以前到美國,三不五時會被查驗身分,在加拿大快30年了,根本就沒遇見任何類似的情形。
法院我常去,一切都只靠口述就可以,至於要寫的部份,他們完全相信你,完全的信任你的筆述,唯一的要求是在文尾簽字就行。
我的房子的前後門和窗戶經常都是開著的,這裡沒有一根鐵欄竿,窗戶是玻璃的,以鴨舌帽作保護,輕輕一敲就可打開。
但為何治安好到與美國完全是相反?在美國就算人在家,槍枝上膛,你也難保性命。因為對方用的是軍事用的非自衛性武器。
美國白人不喜歡(歧視)黑人,他們更不喜歡其他的有色人種,例如黃種人。但這在加拿大沒有人敢挑戰人權歧視法案。
我們台灣新來的移民,老是一開口就說大陸人沒教養,說話粗魯...等負面批判。在身邊的本地加拿大人都會立即放下手頭的工作。
他們會告訴你,不要把仇恨帶到寧靜祥和的加拿大來,不滿意你可以留在原居國,要打要殺,要口頭鬥爭,甚至於殺伐,那是你的自由。
加拿大不歡迎暴力人士潛伏,這是個民生樂利,教育發達的環境,若想打仗請回去。
向來囂張無比的美國人,在加拿大境內,也不得不乖得像是個受加拿大教育過的人,他們根本不敢挑戰加拿大的人權憲章。
以上說的是個人來到加拿大後的經歷和觀感;以下要說的是我的故事,姑妨觀之。
我從小在高雄、台南和北港等地生活過,父親因為身體健康,臀肌呈半圓形的豐滿堅實狀,
然而我在六歲開始,經常聽到台灣人的孩子成群結黨的在挑釁所謂的外省人,他們用的是歧視性的語氣。
例如,翹卡蹭、尚愛幹;基督教,死無人哭。外省仔豬,無親無戚像畜生;外省仔查某雞邁癢,看到查玻隨人幹(前述全部是台語發音)。
這些醞釀了50多年的故事,我歷歷在眼前。然而,我的父親教育我們不要理會他們,只要好好讀書做個中華民國的好國民,
將來以你自己的楷模來教育子子孫孫。老媽是所謂的本省人,但她很兇,遇到她自己的孩子受欺負時,經常變成捍衛自己兒女的好母親。
她會用很流利台語(帶成語的)把那些渾蛋們唸到抱頭鼠竄。我當時的感覺是,這些孩子的家教到底是怎教的?
這些孩子中有兩人我在臉書上都有搜尋到,他們丟臉的都不敢與我再度聯繫,因為當年他們欺負我到,在校內和校外都幾乎無寧日可言。
問我恨他們嗎?不,但我就是記憶猶新,其中一個姓葉的還把眷區的孩子用武士刀砍斷腳筋,當時他才14歲,他老子有錢,收買律師和法官,全案無罪。
請問這有公理嗎?什麼叫正義?他們是拜媽祖的,怎不見得回有善良的同理心?
當年,我們這些所謂的外省豬的下一代,生活條件與所謂的本省的有著很大的貧富差距。我們穿的都是替代品,例如,從破布料改做的。
而他們呢?全都是太子龍(帶浮水印),或全都托人到日本買回來到高級品,那種得意非凡的嘴臉印象實在太深刻了﹗
故事太多太長了,真不幸還要三更半夜的起來描述個人的遭遇與見解。最後強調一下,我自小從來沒聽聞過外省人在歧視本省人。
同樣的,在海外的家庭教育中,我們也是這樣的教導孩子們,心中沒有負能量,他們活的很開心﹗差別只在家教的不同。
所以說,積點功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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