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航空服員罷工,國民黨立委陳宜民今天上午質詢時質疑勞動部,在資方提出「強制仲裁」時,桃園市政府和勞動部未啟動,「有虧職守」。他批評勞動部及市府不願開創「先例」時還扯到總統蔡英文,「我們中華民國之前有女總統嗎?如果都有先例的話,怎麼蔡英文會當選?今天就是沒有先例才要開創先例啊」!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今(27)日邀請勞動部、交通部就「新政府如何縮減勞工工時、落實周休二日及國定假日休假之政策配套與修法規劃,並由華航罷工爭議事件檢視新政府如何建構協商自治之集體勞資關係制度」列席報告,並備質詢。陳宜民質詢時槓上勞動部長郭芳煜,及上週才由桃市府勞動局長調勞動部主秘的前桃園市勞動局長潘鴻麟。
陳宜民質詢時表示,上週開會就詢問勞動部為何未進行「強制仲裁」?是否放棄?郭芳煜答覆,不是放棄,「看起來資方是要求桃園市政府強制仲裁,但市府希望雙方坐下來協商,強制仲裁對工會比較不利」。
陳宜民接著說,「所以他(市府)選邊站了」,「之後你的主秘有報告這件事情嗎」?郭芳煜答稱「有」,陳宜民再問郭芳煜,「你記得有個法案叫做《民營公用事業監督條例》」?郭芳煜說「聽過,但內容比較不清楚」。
接著陳宜民唸出該法的第2條各款公用事業規定,「第8個就是航空運輸」,此外第15條規定有勞資爭議時,「依法應受強制仲裁」,他質問郭芳煜,「部長,你們有沒有『有虧職守』啊?其實在那協調諮商,依法你們可以有手段的啊」!「桃園的鄭文燦和潘鴻麟可以選邊站,你們也選邊站嗎」?
陳宜民說,若依法強制仲裁,可有69天到79天,「這麼長的一段時間,就不會跟小英總統出國會連結在一起了嘛!甚至造成一些奇奇怪怪的狀況嘛!你可以做,你沒有做,是不是要跟國人道歉」?
郭芳煜試圖說明,「地方政府還在努力的時候…」,但陳宜民打斷,「地方政府已放棄強裁仲裁權了」,郭回應,「他們積極協調」。但陳宜民不買帳,「協調就不是強制仲裁!你知道什麼是強制仲裁嗎?你們知道SOP是怎麼做」?但郭芳煜說,「還在協商就不會放棄啊,強制仲裁是不到時機…」。
沒讓郭芳煜講完,陳宜民又打斷,繼續表示,「已一方(資方)要求做強制仲裁」,但郭芳煜說,「另一方(勞方)是不贊成的」,陳宜民則說,只要有一方 提出就可開始,不是嗎?郭則回應,「好像不是這樣欸,委員,你那個規定比較舊了」。該法在民國18年制定,民國89年修正。其中第15條規定「民營公用事業,如遇勞資爭議時,應依法受強制仲裁」。
接著陳宜民列出時間點,桃市府在6月10日就表示不會進入強制仲裁,「他們一直說這是依法行政,而且國內沒有強制仲裁的先例,因為沒有先例就沒辦法做,更不要講說SOP都在那裏嗎」?
「更不要講說,我們中華民國之前有女總統嗎?如果都有先例的話,怎麼會產生女總統,蔡英文會當選?今天就是沒有先例才要開創先例啊!當一個地方的首長,沒有先例就不敢行政!你們沒給他SOP嗎?你們的主秘也是可以給他SOP啊」?陳宜民講的上火,扯到蔡英文成為女總統也沒有先例。
「資方是有要求強制仲裁的嘛」!陳宜民引用桃市府發言人張惇涵說法,「只是鄭文燦向華航董事長孫洪祥表示,國內沒有先例」,「一直在講沒有先例,那就要開創啊!政府到底在哪裏啊?勞資雙方應『對等』協商,才是保護勞工權益的基本作法嘛」!
「強制仲裁就是要有7人小組,勞資雙方都可各提2位,然後再合意有1到3名,總共7個委員來做強制仲裁」,他痛批,勞動部不開個先例,不去協商,那做這法定的事情是做什麼目的用的」?
郭芳煜答覆陳宜民說,「強制仲裁真的要好好考慮,尤其是對於勞方」,陳繼續批評,「沒有做你當然是這樣說啊」,郭芳煜接著想提過去的例子,但陳打臉他說,「你沒有做哪有過去的例子」。對此郭芳煜嚴正表示,「協商不到最後關頭,我們絕對不輕言強制仲裁」。
但陳宜民不干示弱,「協商不到最後關頭?罷工都已經通過了,都開始要罷工了,還不去強制仲裁,讓他們(空服員)開始罷工,付出更大的代價,罷工了22個小時45分鐘!你覺得這是全民買單之後,這樣是誰的損失?勞工也是有損失啊?國家也是有損失啊?更不要講說這只是10億元的損失而已耶!以後每年都有損失」。
「當他(員工)這樣要求說,其中七個條件有個條件,說(超時津貼)四塊美金變五塊美金的時候,我們大家都在菜市場買過菜,討價還價,你會說,這五元,好啦!就五元跟你買,你總是可以四塊半開始談起啊!都沒有談」!
陳宜民怒轟,「本來勞方還要醞釀罷工10天耶,今天22個小時45分鐘就結束了,我不是說他們應該繼續這樣耗下去,但你總應該勞資雙方坐下來談的時候,全民埋單的部分應該幫我們爭取一點嘛」!「如果真的是一塊錢超時,超時一塊美金就要三十塊,那(對)國內所有的勞工,你們有那麼大方嗎」?「
接著陳宜民繼續問,現在國內勞工超時一小時多少錢?「時薪增加6塊錢」,超時加1.33倍,你有辦法增加1塊美金嗎?「這次的問題癥結是哪?政府不願強制仲裁,才是轉移責任、模糊焦點」,他提醒地方、中央主管機關都有責任,「不要推拖不願意,這樣永遠都沒有個先例,永遠都可以讓鄭文燦當藉口」,他並強調要提案,讓國公營企業和泛官股勞資爭議時,主管機關有介入機制,「這樣可行嗎」?
郭芳煜答說,「經評估有需要的話,這機制(強制仲裁)要保留著,但不到最後關頭就儘量協商」。
陳宜民最後質疑,勞動部什麼時候才願啟動強制仲裁,「明明就有法可以用啊!你這是瀆職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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