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片開頭是從美國佛羅里達州警車上的錄影的實況,之後的也都證明美國警察的無法無天。
他們竟然敢在知道會被自己警車上的錄影設備拍攝的情況下,蔑視法律並對納稅人做出人身攻擊。
將近40年前,我在德州的休士頓因受不了船員們去夜店那兒的濃煙,而獨自步出到角落去呼吸新鮮空氣並鍛鍊手腳。
結果在將近凌晨兩點的時候,碰巧看到警察坐在打開車門的警車,用手按壓著一個亞裔的女性在強制她吹XX。
我看到後,大叫說︰「你身為警察,竟然在值勤時間褻瀆女人﹗」
牠說︰「我就喜歡專玩亞洲小女孩,她們很緊...」
我聽到後立刻問那小女孩是否成年?她說她才14歲,因為未成年來夜店被牠逮到,所以..
原來她是個我們台灣剛移民到美國不到半年的小女孩,她背著父母親出來夜店燃燒青春,結果就被該禽獸盯上,從夜店內被強拉出來。
知道為何我能問她這麼多資訊嗎?因為我們船上28名其他船員正好都出來,並在我身後...
該禽獸的警車號碼和員警編號被我立馬的記下來,並叫船員們看著牠,我去公共電話去打911,不到一刻內,總共來了十輛警車。
我還漏夜的到警察局去作筆錄,把我見證的一切全都說了出來。當夜該警察被關在拘留所內,隔天將提堂問審。
我很樂意的答應了上堂去作證,結果該警員在審判後承認有罪,我們全船的同事們都到法庭去,法官見到來的都是東方人,
她誤以為其他的水手們是當地的公民(進法庭觀審不必提供身分證件,但要作安全檢察,看是否有帶武器。)
船上有位水手說,你這樣做,以後要提防牠的報復。我說︰歡迎之至。德州武器店那麼多,我連買都不想買。
牠們若用槍,那麼請牠們務必把我打死。我從不相信美國人就最大尾,看他們在韓戰和越戰被打得落荒而逃,那才反應出他們是紙老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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