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a471
乾脆立法~
不得對陳某人家族N等親成員不敬~
不得藐視、批評台獨立場、民進黨~~
民進黨黨員既從政同志不受法律約束~
總統候選人必須為民進黨黨員~
 
|
你果然不是從政的人才
這樣修法算是圖利特定政黨
要怎麼立法?想一下...
對岸有反分裂法,國安法..
現在的執政黨也許可以立一條反賣台法案
支持九二共識者一律不得參選公職以及不得出任公職
支持一中,不管你什麼各表 同表 不表,反正一中就是賣台的意思
這類人不可參加任何公職選舉
然後還可以大方說,我們多麼開明,支不支持台獨完全沒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