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司法改革隨便在路上找個路人甲,稍有常識都知問題所在
總統開司改國是會議是脫褲子放屁,他們是笨?還是裝傻?
並非改什麼陪審制,監審制..老百姓也能參與...這些都是搞錯方向
問題很簡單,犯罪的刑責不符合比例原則
法官養成沒有半個是嫉惡如仇的性格,好像大家要修佛學有佛心才去做法官
上星期看有個二審案例,有個女人去小吃店因老闆娘還沒準備好開店的東西
就吵起來
之後把年邁的老闆娘打到半癱,一審二審法官都判四年有期徒刑
法官理由是被告犯後態度仍然不好,沒悔意及沒和解
查一下刑責,重傷害罪刑責是3~10年有期,他XXX的法官也真佛心,老闆娘下輩子半癱過日子
家人還要照顧他一輩子
這樣也不判到10年最高上限,哪怕判到10年也無法補償,何況還有假釋制度
既然法官怕死得要命,想要做人
司法改革改什麼?把刑責下限提高,重傷害罪10年起跳,再怎佛心也要判十年
就像台灣以前虜人勒索是唯一死刑,反正罪名成立,就沒有輕判的空間
台灣的司法會淪落到今天,壞人完全不怕,就是哪些人權團體勢力龐大
一天到晚可教化,有悔意...教哪些做壞事的人去抄佛經摶取同情
我實在想不通,世界上有哪個法治國家,有殺人前科,再犯殺人罪,法官仍會認為"有教化之可能"?
這些團體反對治亂世用重典,他們絕大部分又是挺綠的
綠色執政不會也不敢把刑責提高,蔡口中說的改革改個屁?
以酒駕為例,我們當然沒法學新加坡,他們也有酒駕,可是有人是不見棺材不掉淚
據報導,酒駕被判過鞭刑的人再犯率是"零",誰說治亂世用重典沒用?
只要侵犯人權及不人道的帽子扣下來,立委諸公根本不敢修法用重刑侍候
此帖於 2016-12-02 03:09 PM 被 cloudchine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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