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社會每次談什麼轉型正義
有些事情就在大家眼前發生,而且證據確鑿
從行政單位到媒體...事過境遷,沒人去追究
勞基法怎麼修,勞檢玩假的,辯說人手不足?OK
勞工自己去檢舉,結果還不是被雇主問到告密人是誰
之前鬧得沸沸揚揚的烘焙店告實習生求償事件
我們清楚看到,媒體有報的通訊軟體內容截圖
校方老師跟業者對話內容
老師問如何得知學生檢舉他們?業者回答說是"問議長室"
這個證明了學生去勞工局檢舉,業者跑去找議長辦公室的人去勞工局問出來的
這件事涉及的層面,業者違反勞基法被離職實習生檢舉,他們原先不知是誰告密
跑去找民代,民代再向勞工局施壓問出來
台中勞工局局長為何沒有去查是誰洩密給民代轉告烘焙業者?
勞工局局長知不知情?如果局長挺不住"議長室"的關說,請問市長人呢?
平白害到兩個學生被業者報復,找律師提民事賠償教訓這幾個告密人
請問,如此容易問得出來,之後又沒有人追究刑責及行政責任,誰敢檢舉雇主?
基層勞工有個錯誤認知,以為辭職不幹最大,反正離職去檢舉雇主,也不用擔心被FIRE
這個案例遇到財雄勢大的業者,還是有辦法教訓離職員工
我們在想幸好這家店用的是司法手段,事情曝光後,面臨社會排山倒海壓力,他們玩不下去了
如果打工的店,大老闆有特殊背景,員工又不知情,傻傻的以為辭職檢舉應該沒事
結果被這個大老闆輕易問到告密者身分,檢舉者可能"命都賠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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