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警察竹林分隊警員陳啟瑞昨戒護爆胎車輛時,被男子黃姓駕駛開拖板車追撞殉職;警方依業務過失致死、毒品和公共危險等罪送辦,檢方今訊後諭令他以10萬元交保。
昨天,陳啟瑞到國道戒護爆胎車輛,男子黃男開拖板車追撞殉職,事後,黃先說是恍神肇事,但警方在他車上發現毒品吸食器,黃鬆口說曾吸食安非他命。
今天,新竹地檢署檢察官陳中順今早到市立殯儀館相驗殉職警員遺體,複訊肇事的黃姓司機,黃坦承5天內有吸食安非他命,當時累想打瞌睡,手沒扶好方向盤,來不及煞車撞上。
檢方初步判定,黃姓嫌犯涉嫌吸食安非他命,並且在車禍發生前疲勞駕駛,造成恍神「打瞌睡」,而追撞警車釀禍。
檢方表示,黃嫌涉業務過失致死罪嫌、傷害罪嫌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均為5年以下有期徒刑罪責,且對案情有交待清楚,認定暫無羈押之必要,稍早裁定先以1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
https://udn.com/news/story/7315/2630...telistnews_ch2
這事件其實有很多問題
這個司機之前也出過車禍
這次是開了11小時的車才出車禍的
長時間開車必定要靠提神飲料或藥物
像他這樣的司機不知還有多少
出了事就只追究責任
真要解決這種車禍, 不是該檢討超時駕駛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