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是覺得這類像八點檔的肥皂劇,為什麼會成為頭條?
好像天大的事情
女生的爸爸是台南名醫,在社會上不是弱勢,他的財力和人脈絕對不會輸補教名師
台灣既沒有誘姦罪,也沒有騙情罪,頂多是這個補教師道德上的責任
嚴格來說,法律上責任,反過來是補教師的老婆在當年可以提妨礙家庭告女學生
今天檢察官受輿論壓力,不得不去偵辦一百多天,其實是浪費司法資源
非告訴乃論用得上的是"妨礙性自主罪",拜託,這種事只有當事人二人發生這個行為時最清楚
一方已死亡,除非有錄影存證,否則訪談再多證人,也無法證明女生每次都在不自願下發生
本來檢察官接到這個案,一天就可以寫不起訴結案
說明這個罪名在受害人死亡後,沒有任何人證物證可以證明妨礙性自主
(應該說,根本就不應去主動偵辦,司法沒動作會被罵翻,這就是台灣)
過去司法對這類案都是用從嚴認定
如李宗瑞案,他犯下被起訴的有幾十宗,最後定罪的不到十個案件
看報導,法官在檢視偷拍的錄影,哪怕女方喝到爛醉,只要有一點自主反應,法官也認為是"合意"
現在連案發現場,任何證明都沒有,更不用說單憑非當事人的證詞
老實說,檢察官就算想要起訴交差,上了法院鐵定被法官打槍
除了肥皂劇元素,扯到補教師的後台很硬,說是國民黨高層,綠媒又怎會放過?
此帖於 2017-08-22 07:15 PM 被 cloudchine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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