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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permalin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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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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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引用的是"長庚大學通識教育中心的文章,解釋比較詳細 再補上美國專利法,特斯拉在世界博覽會公開展示交流電,證明他是發明人無誤 美國專利法只有發明人或發明人授權之人才能提出申請專利,而專利必需要記載真正發明人 要竊取他的東西,除非在他發表之前就下手 美國專利法第111條第1項第1款規定,專利申請應由發明人或由發明人授權之人以書面向局長提出。僅有發明人才能申請專利,專利申請必須記載真正發明人。 如果他只是拒賣,沒有放棄,請問為什麼大家能免費使用? 財團給他的威脅是要嘛放棄專利,要嘛就是賣給財團獨佔 他選擇了放棄專利,還是永久免費公開這項專利 不管賣給誰,賣了就有錢賺,懂不懂法律是一回事,他不讓財團獨佔是事實 如果當年他的交流電專利被財團騙走,現在全世界的電費恐怕更貴 這都不算偉大?什麼才算是偉大? 引用:
此帖於 2017-08-26 09:35 PM 被 cloudchine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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