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崩心政權已經把法條當作參考
以前講甚麼程序正義 比例原則
都當作P~
前陣子的一次性護照除籍案
就是這樣
台灣可以有雙重國籍 導遊也不是公務人員
但他重沒被知會過 莫名其妙的被除籍
事後移民署就裝智障不甩疑問
只要他想搞你
可以將以前法院審過的案子重新起訴
像那個蔡正元中影案就是
當初中影是黨產 為了快快把黨產歸零 所以有人買就賣
結果"新的檢方"就硬要說你賤賣 (法律還管你要賣多少才合理?)
而不是著重回饋的角度偵查
中影不是公家之產根本就沒有貪汙問題
就算判罪也不重
結果就是要把你羈押4個月...
那個遠雄也一樣
硬是要把他切割成幾個案子
最後再加個X大案 藉以形成社會上認定不乾淨的氛圍
遠雄是家族企業 趙xx擁有最大股份
竟然其中一條罪可以說他 掏空公司?
如果他沒有要跑人要賣遠雄, 公司沒有財務黑洞, 個人股份價值大於"被檢方質疑的部分"
"掏空"?會對他有好處?
還有那個檢方洩密(個資)故意放消息說他家有大金庫 (講的好像罪不可赦一樣)
先不去論這兩人你討不討厭等預設觀
基本上蔡與趙 就只是個鋪成的替死鬼
為了讓社會上形成一股
馬英九不乾淨之氛圍
反正將來被判定有沒有罪都是N年後的事
把人們給洗腦比較重要 (比出庭時還給力)...
看台灣的司法被崩心黨玩成什麼樣
好比以前的共產黨 又比金胖胖還獨裁
綠色恐怖 惡質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