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getter
迪西很同意這段歷史 ... 古時候應該是 ... 到處都是這樣不分東西南北
文明進步的同時,宗教道德不應淪喪也要進步才對 ... 結果 ... 這種現象國外也有 ...
據傳某某大宗教教宗斂財騙色醜聞 ... 台灣也不少 ...
最大問題還是教育 ... 教育不教「道德」,只教「升學 ABC」...
在加上很多人都是做一套、說做一套,這樣如何教育下一代「真、道德」呢?
反正現在交通發達,好的、不好的,通通在全球化 ... 怕的是「劣幣驅逐良幣」的觀念
全球化就很糟糕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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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道德、法律比不上自己的意志之貫徹於決絕來得有效,例如本人開車前一定堅持檢查機油的質和量和各方向燈是否正常?一上車發動前一定先扣上安全帶。
離開車庫上了40公里的社區道路絕對遵守速限的規範,看到 stop sign,哪怕是無人通過,一定100%停下並作左右來車及前方是否安全後之真實的觀察才繼續前進,與換線打方向燈時一致,都要一習慣性的堅持動作來履行。
開車換向時一定打方向燈並作左中右及查看後照鏡及右右方45度角的安全死角與否安全後再安全的換線,開車時從不超速且永遠預留安全距離及讓其它車輛可以隨時進入。
開車時從不作任何與開車完全沒有關係的其它分心的動作,並時時的作永不間斷的安全觀察,因為交通意外永遠發生在分心駕駛時,大腦永遠保持著高度警戒的狀態。
在車上行駛時一直的以聽覺去監聽車輛的引擎運轉聲,一旦出現不正常的聲響,立即將車安全的停到路邊,並進行細心檢查後,如果仍然無法解決時,一律電請拖吊服務車前來協助,決不冒險上路害人害己。
在北美的這裡考駕照非常的難,室內教育50小時教的觀念,時刻的提醒著車輛永遠帶著重力加速度在行駛著,它是致命的殺人工具,稍不留神即會造成生命財產的嚴重損失。
但考上車牌後的駕駛,久而久之就根本忘了駕駛教育訓練課程中的提示與法規,鋌而走險,肆意妄為,油門在腳下就以為自己是宇宙的中心,想開多快就開多快,這是教育要求不到的普遍例子。
在乎道德的人在公共場合根本就快絕跡了,駕駛禮儀與禮讓的態度根本就不被普羅大眾所再珍惜了,取而代之的是故意的飆車超速,完全罔顧安全的駕駛法規,所以這就給了公權力的嚴厲執法的空間。
在埋伏和隱匿的交通警察的打擊下,只要低頭瞄一下手機或作化妝動作或喝水及咖啡,哪怕是停車等紅綠燈時,駕駛者的雙手一定要放在方向盤上,更遑論是在行駛間,
只要被逮到就是490加元(11411.27台幣)的罰單一張,另交警立馬扣掉六分的超重扣點,並從警車直接電腦連網到該駕駛的保險公司,
被處罰的駕駛在來年的車保,保險費一定高到跟再買一部新車般的昂貴,這不經過法官的裁決,予以有條件的在非要開車不可的有說服力辯論成功後,那等於是無法再繼續的開車了,這又可保障可該駕駛的一條小命和其他無辜者的性命與安全。
所以人性要靠道德的自我要求效果十分有限,但也有相當一部分的人會很執著的小心駕駛,例如,我永遠與前車一定保持著相對安全的緩衝距離,
在任何緊急停車時也不會碰撞的距離,但卻被爛駕駛拿來當縫隙蛇行亂竄,人性本惡的顯例多如牛毛,
基於人性道德的崩壞,教育也淪陷為形式,終究還是要靠嚴刑峻法才能收到實效,道德在那些魯莽駕駛者的眼中,只是個耳邊風而已,而交通法律就是為這些渾蛋們所寫的,隨時請牠們入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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