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單個文章
舊 2017-12-13, 12:14 PM   #1
mini
管理版主
 
mini 的頭像
榮譽勳章
UID - 4144
在線等級: 級別:97 | 在線時長:9844小時 | 升級還需:152小時級別:97 | 在線時長:9844小時 | 升級還需:152小時級別:97 | 在線時長:9844小時 | 升級還需:152小時級別:97 | 在線時長:9844小時 | 升級還需:152小時級別:97 | 在線時長:9844小時 | 升級還需:152小時級別:97 | 在線時長:9844小時 | 升級還需:152小時級別:97 | 在線時長:9844小時 | 升級還需:152小時
註冊日期: 2002-12-07
文章: 13339
精華: 0
現金: 26440 金幣
資產: 3024300 金幣
預設 拿掉鳥籠的公投 這4個案子就能過關了

民進黨為了兌現在野時的承諾,在立法院中完成公投法修正,將公投的提案、連署及通過門檻都大幅降低。依照新修正的公投法推算,過去六個過不了的全國性公投,會有「強化國防公投」、「對等談判公投」、「台灣入聯公投」、「務實返聯公投」四項公投可以過關。

不過有趣的是,如果當年公投時就拿掉民進黨口中的「鳥籠」高門檻,「返聯」及「入聯」公投將同時通過,不知道執政者要尊重哪個直接民意?還是反正聯合國看不懂也不會理,這種出口轉內銷的選舉炒作公投,大家開心就好?

現行法
●公民投票案投票結果,投票人數達全國、直轄市、縣 (市) 投票權人總數1/2以上,且有效投票數超過1/2同意者,即為通過。
●投票人數不足前項規定數額或未有有效投票數超過1/2同意者,均為否決。

修正後
●公民投票案投票結果,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且有效同意票達投票權人總額1/4以上者,即為通過。
●有效同意票未多於不同意票,或有效同意票數不足前項規定數額者,均為不通過。

第1、2次公投 扁提出炒熱選情
台灣第一、第二次公投,都是由當時的總統陳水扁提出,目的很簡單,就是合併2004總統大選投票,好炒熱選情。因此陳水扁依公投法中的「防禦性公投」條款,提出「強化國防公投」、「對等談判公投」,不過由於二項公投只有740多萬選民投票,未達1649萬投票權人的1/2,因此皆不通過。

不過如果依照新修正的公投法來計算,二項公投同意票都超過600萬,遠遠高過不同意票及有效同意票達投票權人總額1/4以上,這二項公投案皆可過關。

第3、4次公投 藍鎖定扁、綠咬黨產
第三、第四次公投合併2008年立委選舉舉行,藍綠各自提出「反貪腐公投」及「討黨產公投」,藍營目標鎖定身陷「海角七億」風暴的陳水扁,民進黨則是猛打國民黨黨產爭議,目的就是激化各自的支持者走入投票所。

不過這二項公投案,最後都因為投票人數未達全國投票權人總數1/2以上,皆不通過,就算對照現在修訂後的公投法,這二項公投還是因為有效同意票未達投票權人總額1/4以上,依舊無法通過。

只是這二項沒有通過的公投案,最後陳水扁還是身陷囹圄,國民黨的黨產也被蔡政府成立的黨產會徹底清算,可見的不管直接民意如何表態,該做的、想做的,誰管公投決議?

第5、6次公投 入聯、返聯相制衡
第五、第六次公投緊接著在第三、第四次公投二個月後,合併2008年總統大選舉行,民進黨率先發動「入聯公投」,國民黨也反制發起「返聯公投」,不過二項公投同樣因為只有600多萬選民投票,未達1730萬投票權人的1/2,因此皆不通過。

若對照新法計算,二項公投的同意票約在500萬上下,都遠高過不同意票及有效同意票達投票權人總額1/4以上,二項公投案皆可過關。

只是弔詭的是,「入聯」、「返聯」議題原本是藍綠為了相互制衡所提,同時過關,執政者要如何選擇性落實?今後如果在遇上這類對立性公投通時通過,民進黨政府難道也要搬出「一事不二議」的說詞,選擇性執行?

https://udn.com/news/story/11690/287...dn-hotnews_ch2
================

所以公投只是為了讓政客操弄議題罷了
過不過法條裡又沒有寫
行政部門必須照辦...

一次公投要花全民7億 中選會:未來公投會變多
政府到處摳人民
結果花 N億 不手軟

公投不如創制複決權有法律效應
只是純粹選擇意見
根本是玩假的
表達意見要這麼燒錢? 原來是要拉較有行動力的年輕人來左右社會議題

說到18歲可以公投
就想問 滿18歲可以公投 卻不能選賢 好矛盾~
mini 目前離線  
送花文章: 2012, 收花文章: 8000 篇, 收花: 26804 次
回覆時引用此帖
有 6 位會員向 mini 送花:
a471 (2017-12-13),AthenaLin (2017-12-13),Dimo Chen (2017-12-14),getter (2017-12-13),grc45 (2017-12-13),YaYa07 (2017-12-18)
感謝您發表一篇好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