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YaYa07
大陣仗逮人, 隨後又無保開釋
以後法院傳喚證人也會如此嗎???
這就是轉型正義嗎???
以前民進黨不是很喜歡喊 : "程序正義"
怎麼一當家就忘了呢??
傳喚證人是這樣的程序嗎??? 可恥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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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還是沒看懂門道~~關鍵是顏色!!~~顏色!!~~顏色!!
過程不重要!~~同樣的過程如果換成陳、林、黃等人被馬政府這樣正義,你看那個黨
會怎麼說怎樣搞~~
他們一定先訴諸國際媒體、人權機關,然後開始出口轉內銷,內銷裝高檔....
證人身分?...那應該傳喚三次未到才能拘提到案阿,怎麼直接拘提咧?
過程程序有問題萬一取證有瑕疵可是無罪推論根本沒事啊~~上月某警方抓毒,
結果將疑犯的尿液檢體搞錯,男生的變女生的;女生的搞成男生的,法官說程序
有瑕疵~~無罪
當然啦,假如他們根本就是想抹紅他們而不在定罪,那任務完成了.....從此賣台帽子
就卡在他頭上拆不下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