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派人士對歷史的見解,從來都是用扭曲的,不然就是自我發明一套理論
下面評論是早前他們的見解,被稱之為神邏輯
有網民說,如果支持馬關條約有效,等於支持用武力搶奪人家領土的合法性
哪天阿共要用武力來解放台灣時,他們這票神邏輯的獨派人士最好認命
神邏輯:馬關有效 開羅無效?
1895年,暴徒侵門踏戶,把父親打得鼻青眼腫,逼他和驚魂未定的母親簽下離婚協議書,隨即強迫母親在改嫁同意書上也簽了名。父、母親如不從,暴徒就以殺小孩威脅。兩份文件簽署後,暴徒就大搖大擺的擄走母親。此後50年間,母親被百般凌虐,只能忍辱苟活;父親心如刀割、痛不欲生,但卻束手無策。
暴徒得寸進尺、貪婪無度,1931年起又無端攻擊未癒的父親,持續搶走家中財物,任意殺害家中活口,如入無人之境。父親奮力自強,決與匪徒做殊死戰,希望一殲前恥,把母親救回來。但直到1941年為止,父親已精疲力竭,仍無法徹底擊敗暴徒。鄰人當中,弱者自身難保,也遭蹂躪;強者袖手旁觀,甚至為了圖利還曾賣武器給暴徒。
直到與暴徒起了利益衝突,強鄰才決定與父親聯手打擊暴徒。又經過漫長、辛苦的兩年奮戰,暴徒終於顯露敗象。1943年,兩位強鄰與父親聚會,商討如何完成懲暴及擺平暴徒後的社區重建計畫。三人共同發表的計畫中,對這家庭最重要的結論,當然就是被迫從匪且不由自主曾多次扯丈夫後腿的母親,應回到自己家中。1945年暴徒降伏前,又有三強鄰(含前述兩位)再次強調要執行兩年前父親曾參與的社區重建計畫。隨後,暴徒投降。
悲劇結束了嗎?沒有。更悲慘的新劇情是:這對貧賤夫妻的小孩長大成人後,不但認賊做父還接受暴徒洗腦,極端仇視親生父親。他說:暴徒擄走母親的過程都是「合法」的,因為有離婚協議書和改嫁同意書為證。他又說:如果不是這段過程,他就無法錦衣玉食,也無法變成有教養的文明人。
這個不肖子不但不願與父重聚,最近還控訴社區重建計畫違法,因為當初發表此計畫的三人,沒有完成簽名程序。如果無法重回暴徒懷抱,不肖子寧與父親斷絕關係,自謀生活。以上情節,仍在發展中。
民進黨台南市議員李文正近日質疑國高中歷史課本誤用《開羅宣言》,「替中國提供一中原則的法律基礎及犯台口實」。他說:「根據《開羅宣言》的主張,日本應將台灣交還給中華民國」,「根本是荼毒學生、授中國犯台以口實」。
教育部說,教科書這麼寫是因為他們曾行文請外交部解釋,外交部表示「《開羅宣言》具有法律效力」。眼見改不了課本,台南市政府遂準備印製(主張《開羅宣言》無效)的「補充教材」給教師參考。其他綠營縣市如果仿效跟進,大概也不足為奇。
《開羅宣言》發布時,獨派大多數尚未誕生,所以來不及反對此宣言。若非中華人民共和國在1971年取代中華民國代表全中國,台灣也不會走向獨台,後再滑向台獨。總之,台獨興起前,台灣沒人向《馬關條約》獻媚,也沒人質疑《開羅宣言》的法律效力。顯然綠營是為了今天的政治目的,才回頭找昨日的歷史開刀。但他們這種支持《馬關條約》、反對《開羅宣言》的神邏輯,不但他們遭日據殖民的祖先無法苟同,綠營此舉也等於是在3000萬死難同胞的傷口上灑鹽,極其殘忍、不道德。
台獨需要理論,但請獨派饒了《開羅宣言》、饒了1895年以來(包含你們父祖在內)的苦難中國。請綠營另創一個具有人性、符合道德的台獨理論吧。(作者為遠望雜誌社社長)
http://opinion.chinatimes.com/20171104000492-262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