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很多人不會去看細項
拿那個 "加班換補休"
這次依法是以 1:1 來換算
如果你例休在公司加班一小時也只能換得一小時的休息
但現實上
是花了上下班的通勤時間 及 原本一整天的規劃 (變得只能遷就 加班 而泡湯)
並且
換了一小時的休息時間能幹什麼?
真的拿來睡覺! 別傻了
要是這麼做可能你晚上反而容易失眠
結果就是這一小時只能"積假"
最後就是加班越多 身體越累
當然會發生這種灌老闆的情況不多
但那些過勞的司機不就是那 "情況不多"所產生的案例
結果這次的修法
並沒有排除高危險工作 (這次修法是一視同仁)
修來修去又變回來
白修又耗社會成本
還撕裂了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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