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a471
民主政治就是這樣,一旦候選人收了營利事業的"獻金"成為其金主,候選人當選後
就不能做出不利於金主的事情。換言之拿人手短吃人嘴軟......
不過美國跟台灣不同,政務官一旦理念與老闆不同就掛冠求去,不像台灣都是一群
愛做官的傢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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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普出來選的時候,給選民的印象是,老子是地產大亨好野人
不需要靠政治獻金,選上後自然沒有利益團體來關說
可是事實上不然,這個傢伙是奸商,怎會自己掏腰包選舉?
民主政治的兩種需求,金主的錢和選民手上的選票
何者為大?
答案很清楚,金主>選民
在台灣不也是這樣嗎?政治人物在選舉時,喊人民是頭家,選上後財團才是頭家
要連任就需要投入天文數字選舉經費,小額捐款?不要開玩笑了
南部初選候選人就要花上幾億,錢從哪裡來?
當選後不用還?不還,下次選舉誰會捐錢給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