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女遊客遭到按摩師性侵害案,引起各界關注,泰國皇家警察總長賈迪布(Chakthip Chaijinda)已經下令徹查,要求在最短時間內釐清案情。
駐泰國代表處13日接獲被害台灣女子的電話,她表示,12日晚間與友人前往曼谷市通羅區蘇坤藯路23巷的TONY THAI按摩店按摩,期間遭一名男性按摩師性侵。
代表處13日派員全程陪同女子前往曼谷通羅警察局報案,並到醫院驗傷,泰國警方帶回嫌犯讓受害人指認,經過指認無誤,警方表示,當日嫌犯在警察局否認,第二天在按摩店被指認時,才坦承犯案,但供稱是對方同意。
根據泰國警方初步調查,這名27歲的泰國嫌犯,向警方辯稱是女方同意,並未強迫,不過警方將根據被害人的驗傷報告和筆錄,以及指認結果和相關證據,一併調查。
全案在台灣和泰國媒體大幅報導後,泰國皇家警察總長賈迪布已經下令觀光警察和通羅警察局徹底調查全案,並在最短時間內釐清案情。
https://udn.com/news/story/6809/3087...telistnews_ch2
這個案子指出台灣女人真的是豬隊友
第一次被觸摸私密處, 按摩師立刻離開
這時我們的台灣女主角做了什麼呢?? 沒有!!
繼續躺在那等按摩師回來按摩
被人摸了私密處還躺在那不走
第二次按摩師回來了繼續按摩
女豬腳居然當什麼也沒發生
按摩師再次離開, 女豬腳聽到撕開塑膠包裝的聲音
按摩師這次回來就強姦了她
正常女性第一次被摸了私密處
第一反應是趕快東西收收跑下樓去
還會等在那裏的是"其實我想要"
第二次回來是最後試探
確定女豬腳沒有排斥
第三次離開就是準備做案了
所以男方說這是兩情相悅
不是沒有道理的呀!!!
是不是強姦不是女人說的算
一直發出曖昧的訊號-我要!!我要!!
然後翻臉說是強姦, 有道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