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也出現一位不簽署死刑的法務部長 ...
這類型的法務部長,不是理念,就是因為宗教因素才會拒絕執行死刑。
就公務人員來說,就有了觸犯了「瀆職罪」的可能性,應作為而不作為的罪。
以佛法來解釋這類的業報,殺人確實是重罪,但是還要考慮世間法律的一些條件,
只要不是冤獄、冤案,而是罪證明確的死刑犯,卻不執行死刑,有圍反法治作為。
若因此又應作為而不作為的瀆職,因而產生不好的日後結果與影響,比方說犯罪
率的升高,犯案的兇殘的程度提高。甚至縱放犯人,又造成新的被害案件,引發
社會人民不安等等。
不管是法官、律師,乃至獄政人員、司法部長,本身的職業怠惰的罪過,若是產生
惡的影響至甚深遠。以佛法所說的業障罪過,比起單一的殺人來說,更是重之千百倍。
有位法師說過,政客、公務員、律師、媒體記者、名嘴,就佛說因果業報中,是最容易會造惡業
的職業,相對要成就大善果也是最快的職業,因此從事這類職業的人更是要小心謹慎而為之。
此帖於 2018-06-21 05:57 PM 被 getter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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