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網購? (只有網購有鑑賞期,雖然一些大賣場也自訂1個月...)
如果是災難
那的確可認為是 "花錢消災"
如果對方是故意犯那就是助紂為孽(就會產生共犯效應,共擔業障)
當然一般人要碰到 "故意犯" 的情況實在不高
話說回來
如果產品使用沒有急躁性 (一般來說一來一往半個月是跑不掉)
還是告知對方換貨的好
免得對方其實也是批貨受害者而不知 (下一位客人也中標 傷害信譽)
行動電源其實是個高利潤的東西
裡面的充電電池其實成本不高
一個賣1000的話 製造商成本(加上電路包裝進料)大概是200以內
當然還要看很多方面,不能說這個賣家有賺這麼多(除非他沒經過大盤商)
所以不用替賣家心痛
生活觀不要這麼消極,力能所及就去做,以後才不會怨當初
=========
如果是瑕疵中獎率高
那就去買雙贏
做功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