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grc45
我一直很欣賞鞭刑的制度,那種滋味真是痛快,再囂張的敗類都叫爹叫娘的。
人生經驗告訴我,法家思想原來是唯一能對付這些牛鬼蛇神的終極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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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這麼說沒錯 ... 在其對立面有「人權團體」在那邊滿口仁義道德的鬼話連篇。
重視人權公約的美國,很多項國際人權公約根本就不鳥,因為知道,那些公約只會讓
治安惡化,動搖社會基本。
之前台灣有民眾連署說要引進新加坡的鞭刑。結果第一時間反對的就是滿口仁義道德的
鬼扯蛋「人權團體」。
明明是死罪的罪證俱全,為何法官不判死刑? 明明罪證俱全的死刑犯,司法院為何不執行?
因為都是滿口仁義道德的鬼話連篇「人權團體」的理想。他們有沒有想過,他們的理想
卻是社會大眾眼中的毒瘤、禍根。
最近台灣短短幾個月,連續幾起殺人分屍案,連小朋友都知道都是「人權團體」提倡廢死
惹的禍。這些「人權團體」就是不肯認錯、不肯承認,硬說是個案。如果是個案,一例就
好,為何還連續好起個案例。「人權團體」被問至此就拒絕回答了。
若要說政客會鬼話連篇,法官/律師更是鬼話連篇、顛倒是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