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不論
"如果薪水誘人 或工作有前景,那或許員工不會太在意"
從法律上來看
除非是特定職業且報勞工局核准之責任制工作 (或簽約性的工作)
否則絕大多數這個做法是違反一些法令的
https://www.goodjob.life/labor-right...9CAOQ8u6ucgc0O <<裡面有提到那些是 【特定職業】(大概在中間文字段)
現在的台灣流行看不慣直接跟你翻臉
或以後離職報復性搞你
所以現在能解決就趕快不要逃避
如果沒有內部的 員工申訴管道 (公會 or 處理委員會)
看看有沒有法律部門可提醒之
也沒有那最後只能 向政府 勞動檢查申訴管道 提出訴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