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的男人不值得在一起
有位住多倫多中區唐人街的台籍慕道者,慕道達28年還只光在教會混吃那禮拜後的大家所帶來的精緻食品(假藉要成為基督徒,不過那是他的下作,大家都心知肚明,騙了28年的吃喝)。
這個窩囊廢娶了個在台灣的湖南外省籍老婆(回台娶並帶來多倫多住),由於年齡懸殊近25歲,這個混蛋經常因看到有男人與其老婆聊天後,
回家就痛打到臉青鼻腫,身上到處瘀青。而且每夜經常檢查其老婆的下體,並聞看看有無『其他男人的精液味道』?
這件事經牧師娘轉述給其他女教友,之後又從該女教友的先生透露給我後,我立刻主動的報警,法官判這個沒有鳥用的爛人,要保持在其老婆半徑15公里外,
並於分居相當時日後(三個月)離婚;分居期間法律允許女方可以自由結交男朋友,而那頭禽獸如有違犯禁制令試圖靠近她,則可立即報警並送監服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