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長柯文哲以58萬820票擊敗國民黨籍候選人丁守中的57萬7566票,差距極微,丁決定提「選舉無效」之訴。公職人員選舉結果最常出現的訟案是選舉無效之訴和當選無效之訴,兩種訴訟並不相同,但皆由管轄地的地方法院民事庭審理,以本案為例,管轄法院是台北地方法院。
柯文哲得票率為41.05%,丁守中為40.82%。
這次大選因併10案公投,嚴重影響投票進度,
許多投開票所到了下午4點投票時間截止時,還有許多人等著領票,衍生「一邊開票、一邊等領票」的狀況,引發還沒投票的選民可能因「唱票」而抉擇棄保的爭議。
敗選的候選人可以中央選舉委員會為被告,向地院請求判決「選舉無效」。若法院調查認為選舉確實有違法情形,且足以影響選舉結果,可判選舉無效,屆時中選會須再辦一次選舉。
「當選無效」之訴則是以當選人為被告,向法院聲請判當選人當選無效,理由包括當選票數不實且足以影響選舉結果,或對候選人、有投票權人或選務人員,以強暴、脅迫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妨害他人競選、自由行使投票權或執行職務等情形。
https://udn.com/vote2018/story/12629/3500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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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數差距3254票
這次台北投票率65.37% (上屆70.46%),相較全台的七成低很多
比上屆少了 9.7萬 個投票人 (減少 5.09%)
柯+姚=82.2萬 < 上屆的柯85.3萬,少 3.1萬票
而
丁的 57.7萬 < 上屆的連 60.9萬,少3.2萬票
加起來少了6.3萬,6.3 小於 9.7 所以看似合理
台北市有449個里
也就是一個里有8張不到的問題票 (廢票?)
就能增添當選變數
當然不可能問題票都是 丁丁那一方的
所以丁丁才不指望驗票結果
而是提起整個市長選舉無效
畢竟除了
上面所提
還有消息指出
當議員票都開完 市長票卻還沒開完的情況
(照理說議員票長度長,開票進度不可能比市長還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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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票匭分配原理
每個票匭各行成一個唱票行程
所以
市長+議員+公投 很可能視人手而有同步唱票 (如果不是同步根本在6個小時內開不完) 的情況
+開票時間長
真的很可能出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