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這裡的投票,不談聯邦或各省的大型投票,就多倫多市的市長和市議員選舉,各黨派的人洋洋灑灑的分列在三大張選舉人的資料上。
總共有60多人參選的名單上,投票人以黑色簽字筆將想選的未來人選,在其名字後的圓圈內塗黑(小圈,直徑約一公分),而且全無各候選人的照片。
無記名且不必簽名,只在投票領票前出示有個人照片的證件,如駕照等就可以領單,在投完票後放入原來就給的密封夾套內前往電子掃描儀上傳。
選務人員就把那夾套放到投票掃描儀內,它會自動的把那圈好的理想候選人的資料讀取。現場不准拍照攝影,不准使用手機,不能無故逗留在內。
這時候的媒體全都無所謂的選前分析之類的節目,一切靜待最後的選舉截止公佈。這樣就不會有所謂的選舉弊端之產生,30年的經驗中全無遇上所謂需要驗票的爭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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