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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permalink) | |
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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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剛當選公職任不滿一任者不得再度參與選舉,此案朔及既往!~~自107年1月1日 生效.....直接拿掉禿子的選舉權 ![]() ![]() ![]() ![]() 然後趁香港在亂(假如真有軍隊鎮壓),就宣布短期戒嚴為期20年,除非總統辭職 、死亡,否則戒嚴期間內總統無任期問題。戒嚴時間得視情況續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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